案例:2006年10月5日6时45分许,王A驾驶京HQ****号奥迪轿车,沿京沈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298km+800m处时,与王B驾驶的因前方雾天封路而在另一条车道内停车排队待行的辽NW****(辽NA***挂)号半挂货车左后尾部相撞地,致京HQ****号奥迪A6轿车乘车人王煜当场死亡,乘车人孙某、张某两人受伤,两车不同程度损坏。
事故认定:王A驾驶机动车雾天超速及操作不当的行为分别违反了《交安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一条三款和《交安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;王B驾车在雾天能见度小于50米时未驶离高速公路及未依次排队驶入第一条车道的行为违反了《交安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一条三款、第五十三条二款之规定。